校工会荣获2016-2017年度浙江省“模范职工之家”称号 | |||||||||||
来源: | 阅读:999 | 时间:2018-06-07 | 栏目: | ||||||||
近日,浙江省总工会印发《关于表彰2016-2017年度省级模范职工之家、模范职工小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》(浙总工发[2018]63号),授予我校工会“模范职工之家”称号;浙江省教育工会印发《关于表彰全省高校“模范职工小家”的决定》(浙教工[2018]20号),授予我校医学院分工会“模范职工小家”称号。 近年来,校工会以“模范职工之家”创建为载体,认真履行工会职能,通过“建家”评选促进工会工作发展。今后,校工会将继续坚持以服务教职工为中心,全心全意为广大教职工谋福利,让广大教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“职工之家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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