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| |||||||||||
来源:工会 | 阅读:766 | 时间:2011-04-29 | 栏目:民主管理 | ||||||||
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、工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 (一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 (二)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,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、失职的工会工作人员,对工会进行监督。 (三)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,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。 (四)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,要求工会给予保护。 (五)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、教育、体育、旅游、疗养事业等优惠待遇,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。 (六)在工会的会议和工会的报刊上,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。 二、工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 (一)学习政治、文化、科学、技术,学习工会基本知识。 (二)积极参加民主管理,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。 (三)遵守宪法和法律,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,遵守劳动纪律。 (四)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三者利益关系,维护社会秩序,向危害国家、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。 (五)维护内部的团结和统一,发扬友爱精神,搞好互助互济。 (六)遵守工会章程,执行工会决议,参加工会生活,按月交纳会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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