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“三育人”工作实施细则 | |||||||||||
来源:工会 | 阅读:1096 | 时间:2011-04-28 | 栏目:民主管理 | ||||||||
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“三育人”工作实施细则 (衢职院工发[2011]6号)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、“三个代表”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培养高素质人才,深入持久地开展“三育人”(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)工作,根据《教育法》、《高等教育法》、《教师法》的要求,在实行《衢州学院(筹)“三育人”工作实施细则》的基础上,经修改,制订本细则。 第二条 育人是学校工作的根本任务。做好“三育人”工作是我院全体教职工的共同职责。 第三条 培养学生求真务实、敢于实践、勇于创新的精神,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,是我院“三育人”工作的主要目标。 第四条 “三育人”工作要与师德建设工作相结合,要动员和组织全体教职工在教育教学、科学研究、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以身垂范,大力弘扬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。 第二章 教书育人 第五条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,教书育人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。教师要在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中,端正教育思想,明确教育方向,树立正确的教育观、质量观、人才观,教好书育好人;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 第六条 教师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,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和完美的人格来教育、影响学生;要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,刻苦钻研业务,更新知识结构,开拓创新,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;要以学生为本,关爱学生,严格要求,为人师表,做学生的良师益友。 第七条 教师的教书育人工作主要通过各个教学环节实现: 1.教师在授课中应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,认真组织教案,优化教学内容,讲求课堂效果;以科学文化知识为载体,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,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,端正学习态度,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;进行科学方法论教育,培养学生观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,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。 2.课程辅导时应广泛接触学生,提高答疑、辅导、讨论和习题课等教学环节的质量,及时了解教与学的情况,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感染学生。 3.实验课指导教师应结合实验教学,进行实事求是、勇于探索、团结合作、勤俭节约、爱护公物等方面的教育。培养学生的科学作风、实验技能和良好的品德。 4.课程设计、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应侧重对学生进行严谨学风、科学作风、创新意识等方面的教育。 5.各类学习(含社会实践、调查)指导教师应以现场为基地,进行艰苦创业精神和国情教育,增强学生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;要理论联系实际,在实践中提高学生的基本技能和理论素养,培养学生脚踏实地、乐于奉献的工作作风。 6.要加强学生道德教育,进行专门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,增强学生的社会竞争能力和适应能力。 第八条 班主任教师要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,实施教书育人,主要有: 1.班主任要对班级工作全面负责。引导和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,端正学习态度,培养学生严谨、踏实的学风,督促学生完成学业;帮助和鼓励学生开展创新活动。 2.了解学生的思想、学习情况,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,增强学生获取知识、掌握技能、提高全面素质和能力的自觉性。 3.教育学生正确处理好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之间关系。鼓励学生为校争光,为贯彻“三个代表”、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,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。 第九条 学生政治辅导员要深入第一线,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,指导学生处理好学习、成才、择业、交友、健康、生活等方面遇到的矛盾和问题,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。组织学生开展科技及创新活动、社会实践活动、健康向上的文娱体育活动,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,活跃校园文化,提高学生素质。 第十条 各部门应根据学院的教学要求定期检查教书育人工作,总结经验,找差距。 第十一条 教师要以良好的师德风范影响学生,必须自觉做到: 1.上课不迟到早退、不中途退堂、下课不拖堂、不擅自调课,课堂内不使用手机等通信工具。 2.严格考试纪律,不泄露考题、不迁就考试作弊,自尊自重,廉洁从教。 3.不在课堂上或学生中发表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论。 4.教师要讲究教态、仪表和语言的文明。 第十二条 研究教书育人规律,撰写教书育人心得,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。 第三章 管理育人 第十三条 全体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,学习党的基本理论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国家法律、法规,学习相关的管理知识,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。 第十四条 坚持育人工作与本职工作相结合的原则。提高工作效率,办事不推诿、不扯皮、不无故拖延;提高工作质量,努力创新,认真做好每项具体事务;探索科学的管理办法,不断改进工作作风;通过有效的管理工作和岗位责任制,努力为教学、科研服务,为教职工和学生服务;营造优良的育人环境,重视和支持德育工作,为开展德育工作创造条件。 第十五条 领导干部在管理育人工作中要以身作则,作出表率: 1.讲大局,讲团结,讲奉献。部门与单位之间,部门与部门之间,要团结协作、相互支持、增进理解、顾全大局,为实现学院奋斗目标作贡献。 2.牢固树立“育人是根本、教学为中心”的思想。要深入课堂,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,主动解决(解答)学生提出的问题。 3.各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、处(室)在安排本部门工作时,要把育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,列入工作计划,注意发挥分工会的作用。 第十六条 学院(部门)在制定规章制度、各项政策时,要全面体现党的教育方针和德育教育要求,重视学生创新能力、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培养。倡导机关部门联系(或共建)一个学生班级或一个学生寝室,支持选派本部门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。 第十七条 学院(部门)向学生收费或销售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,必须有政策依据,并须经过财务部门允准,办理有关手续。 第四章 服务育人 第十八条 服务部门要有强烈的育人意识,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,热爱本职,以身作则、文明礼貌、优质服务,以自己的实际工作使学生从中受到感染、激励和教育。 第十九条 搞好校园绿化和环境卫生,对学生中出现的某些不文明行为要敢于管理、耐心教育、积极疏导,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。 第二十条 搞好学生伙食,重视饮食卫生,加强对经营者的管理和监督,经常听取学生意见,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。 第二十一条 加强学生宿舍标准化管理,使学生宿舍成为文明、整洁、安全、向上的育人阵地。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学院成立“三育人”工作领导小组,在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。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党政办、组织部(人事处)、宣传部、学生处、教务处、工会、团委组成。其职责是部署全院师德建设和“三育人”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安排,考核各单位“三育人”工作情况,评选“三育人”工作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院工会,其职责是根据领导小组部署组织落实各项具体工作。 各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要明确一位领导负责“三育人”工作。在学院分工会党总支(支部)的领导下,完成学院的工作要求,并结合本部门实际,开展形式多样、富有成效的“三育人”活动。 第二十三条 重视“三育人”工作的调研,鼓励教职工开展“三育人”工作的研究,结合学院实际,提出在新形势下“三育人”工作的内容、途径和方法、意见、建议和措施。不定期召开“三育人”工作专题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,推进“三育人”工作。 第二十四条 教职工职业道德和“三育人”情况作为聘任工作的重要依据。“三育人”工作列入部门年度考核范围和教职工业绩考核范围。对作出成绩的个人优先向上级推荐各类评优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行政职级。 第二十五条 学院隔年表彰“三育人”工作群体和个人先进。对在“三育人”工作中取得较大成效的群体和个人,授予“三育人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,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,并对他们的事迹进行宣传报道。各单位、部门也可根据本部门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地表彰本单位、部门“三育人”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。 评选程序为各单位提名,院工会委员会、分工会主席联席会议推荐,全院公示,院“三育人”工作领导小组评审,报院党委审批表彰。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经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,报院党委审批实施。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细则,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,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或制订相应的实施意见和补充意见。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院工会负责解释。 (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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